01
案情简介
刘先生是山东济南的的一户村民,前几年济南铁塔公司为了在村里建设一处通信铁塔投入使用,与当地的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二十年租赁期的场地租赁合同,并向村民委员会缴纳租金,再由村民委员会另行补偿给该地的承包人周先生。刘先生对铁塔建设妨碍出行表示不满,多次与济南铁塔公司和村民委员会协商交流都没有解决问题,所以刘先生转而与承包人周先生签订二十年的转租赁合同,并以此为基础向铁塔公司主张权利。但刘先生没有采取合理方式实现诉求,而是采用断开铁塔供电线路方式损毁济南铁塔公司的供电线路、蓄电池组,造成济南铁塔公司财务损失,公私财务损坏。
后刘先生因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拘留逮捕,如果按此罪定罪刘先生面临的可能是长达十二年的监禁,刘先生决定以法律手段维护权利,经过多重考量选择了山东嗣法律师事务所的刘超律师,委托其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02
办案掠影
刘超律师在接受委托的第一时间就积极联系公诉部门调卷阅卷,将案情烂熟于心,理清案件事实和证据间的关联和逻辑,精准找到案件的核心和突破口: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取得的证据无法证实涉案公用电信设施的用户数,通信中断和严重障碍的标准及时间长度,按照我国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刘先生所犯之罪显然无法满足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犯罪构成要件。基于此刘超律师制定办案思路,撰写律师法律意见书提交公诉部门,并通过多次会见与刘先生沟通交流进展,全方位的维护刘先生的权益,而最后章丘市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也证实刘律师的思路是正确的,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指控的罪名不当,应予纠正,最后量刑12年改判为1年2个月。
03
律师说法
本案之所以可以成功,关键在于专业律师抓住了案件的最根本的要点,根据案情制定维权计划,步步为营。这就是专业律师的魅力,以专业水准判断事实,以巧妙方法抓住核心,以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办案精神,扭转被动不利局面,力挽狂澜,将专业刑法律师的应有之义淋漓尽致地予以表现。最后,再附上刘超律师办案的座右铭: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也是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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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简 介
刘 超 律 师
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三十余年,于 2015年提前退休,时任处级检察官。后华丽转身从事律师行业,曾任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辩护部主任、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山东嗣法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支部书记。律师深刻了解公检法职业思维价值取向;娴熟刑事诉讼架构、路径、节点布局;注重学习研究更新知识提升辩护技能;逻辑思维严谨周密;分析判断透彻准确;存乎于心、运用之妙、游刃有余。作为律师事务所金牌律师,刘超律师全国办案,聊城李某诈骗罪,通过有理有据的辩护,改变定性为开设赌场罪等,处理过多起涉港澳台案件及聂磊黑恶势力团伙案件等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对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及附带民事诉讼有很深建树和造诣。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